- 索 引 號:QZ05101-0200-2022-00033
- 主題分類:法規規章和規范
- 發布機構:石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3
- 標題:石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石獅市支持品牌電商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備注/文號:獅政規〔2022〕5號
- 發布日期:2022-05-31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石獅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石獅市支持品牌電商發展若干措施》已經2022年市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石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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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獅市支持品牌電商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實施質量與品牌發展戰略,引導電子商務企業提升“品質”、打造“品牌”、提高“品味”,增強自主品牌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制定我市支持品牌電商發展若干措施如下:
一、支持品牌建設。對網絡年銷售額超(含)3000萬元的自有品牌電商企業,在品牌注冊、包裝設計、平臺廣告等推廣費用投入方面給予10%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支持品牌收購。對開展品牌收購(企業并購方式可視為收購品牌)的企業,按核定收購金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支持品牌營銷。對聘請正能量明星代言人、與知名IP聯名開展宣傳的,按聘用明星代言人或IP聯名授權費用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參加中國國際時裝周或國際知名時尚展覽平臺走秀活動進行品牌營銷的,給予參展、辦秀活動費用一次性補助30萬元(不超過企業實際支出)。
四、支持平臺賦能。以政府名義與電商平臺合作,積極對接平臺資源服務電商企業,對電商平臺直接或授權的第三方機構在石獅成立商學院等機構,為石獅電商企業提供品牌策劃、孵化、運營人才培訓、資源對接等賦能服務的,按實際發生費用給予30%的補貼,最高不超30萬元;支持電商平臺與石獅聯合舉辦新國潮設計大賽,根據為石獅賦能情況,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不超過企業實際支出)。
五、支持品牌供應鏈。鼓勵本地自主品牌企業入駐電商平臺,年度銷售額達500萬元以上,并納入限上商業企業的,每家給予5萬元獎勵;培育本地品質鞋服供應鏈工廠為品牌電商企業供貨,年度新增銷售額達2000萬元以上,并納入規上工業企業的,每家給予5萬元補貼。
六、支持品牌生態圈。鼓勵創建新國潮等品牌電商文創園、直播產業園,引導第三方運營機構或服務團隊在我市投資建設特色主題品牌電商園區,吸引優質電商產業鏈(如攝影公司、直播服務機構、品牌策劃、電商品牌線下集合店等)入駐,營造電商品牌創業氛圍。對符合考核要求的園區運營主體,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七、支持協會發揮作用。支持行業協會聯合第三方電商平臺開展評選活動,開展應用宣傳、培訓交流、主題沙龍、整合IP資源等工作,引進專業數據分析機構對電商產業進行分析,為產業發展、政府決策提供數據參考。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最高給予獎勵20萬元。
八、支持開拓國際市場。以政府購買第三方專業機構服務的形式,提供跨境電商品牌培育全流程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跨境電商品牌培育、跨境電商品牌孵化成長服務、跨境電商品牌管理指導服務、品牌出海數字營銷服務、跨境電商品牌數據監測系統建設、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等,根據培育對象的跨境電商年銷售額、跨境電商品牌培育數量、頭部賣家數量等指標實施年度綜合評價,最高給予獎勵400萬元/年。
九、本措施由市商務局牽頭,聯合各相關職能部門審核認定;同一主體在同一政策實施期限內,符合多個政策的就高不重復,上下級同一項獎勵不疊加。除政府購買服務或平臺公益服務的政策外,其他主體獎勵扶持金額一般不超過地方實際貢獻額。
本措施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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